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
渭南仲裁委员会开庭程序
一、庭审准备
(一)开庭前仲裁员及仲裁秘书的准备工作:
仲裁员应当了解、熟悉案情,明确庭审中的具体任务,拟好详细的庭审提纲;仲裁秘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开庭的地点、时间及要补充的证据和有关法律手续。
(二)仲裁庭开庭前仲裁秘书的工作:
1、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,核实身份,并予以登记。
2、请仲裁员入席。
3、宣布仲裁纪律:
(1)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应当听从仲裁庭的传唤和询问;
(2)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陈述事实、辩论问题要实事求是,要文明礼貌,不得进行人身攻击,不得使用有损他人人身名誉的语言,未经首席仲裁员允许不得发言。
(3)未经首席仲裁员许可不得退庭,不准录音、录像和摄影,不准在庭内吸烟和在庭内来回走动;
(4)旁听人员不得喧哗、鼓掌、呼口号,旁听人员对仲裁庭仲裁活动有意见,可以在闭庭后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反映。
4、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就绪,并递交登记表。
二、开庭
(一)由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。
首席仲裁员开庭语:渭南仲裁委员会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槛,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规定,现由首席仲裁员XXX、仲裁员XXX、XXX组成仲裁庭,书记员由XXX担任。
本庭今天对XXX与XXX合同纠纷(财产权益纠纷)一案,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(仲裁条款)以及XXX的仲裁申请,依法开庭审理,现在开庭。
(二)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的姓名、身份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、身份、代理权限。
(三)首席仲裁员宣读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;
1、当事人的主要权利:
(1)申请人有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,被申请人有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、提出反请求的权利;
(2)有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权利;
(3)有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权利;
(4)有申请保全措施的权利;
(5)有申请使用本民族语言、文字的权利。
2、当事人的主要义务:
(1)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;
(2)有在陈述辩论时,实事求是、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;
(3)有按规定缴纳仲裁费的义务;